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宜春市、丰城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根据丰城市推进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会议部署,我市第一批11个行政执法部门编制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现将已编制完成的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予以公示。
33号丰城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市林业行业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的通知1
丰建字〔2023〕41号 关于印发《丰城市住建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
丰市监字〔2023〕34号—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通知(1)
丰医保字〔2023〕3号 关于印发《丰城市医疗保障领域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1)
关于印发丰城市交通运输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四张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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