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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第一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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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宜春市、丰城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根据丰城市推进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会议部署,我市第一批11个行政执法部门编制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现将已编制完成的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予以公示。

33号丰城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市林业行业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的通知1

丰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

丰城市公安局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免于处罚清单

丰城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四项清单”的通知

丰建字〔2023〕41号 关于印发《丰城市住建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

丰市监字〔2023〕34号—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通知(1)

丰医保字〔2023〕3号 关于印发《丰城市医疗保障领域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1)

丰应急函2号首批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丰应急函3号首批安全生产从微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

丰应急函4号-首批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

关于印发丰城市交通运输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四张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丰城市卫生健康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1)

宜春市丰城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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