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多名丰城籍人员受利益驱使,向不法分子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电话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丰城公安严厉打击整治贩卖银行卡、电话卡违法犯罪活动,经认定,对以下209人实施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
惩戒措施具体如下:
1、五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2、五年内保留1张电话卡并限制办理通信业务;
3、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时,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4、人民银行将上诉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向社会公布;
5、被惩戒后,个人征信就会有污点。
丰城公安提醒广大市民:
1、买卖、出租、出借对公账户、银行账户、电话卡等是违法行为,违法违规行为会记录到个人征信档案,影响贷款、办理支付业务,还可能涉嫌犯罪,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千万不能贪图私利触碰法律底线!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
3、不得使用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账户为他人收取并转账来历不明的资金!
4、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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