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和取消、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赣府发﹝2020﹞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衔接省政府取消、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113项(其中取消10项,调整103项)。
各部门单位对此次取消、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要认真做好衔接和落实,采取有效的跟进和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坚决予以取消,不得以任何名义变相实施;对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要主动衔接,防止出现脱节现象,落实管理责任。要加强对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1.丰城市衔接省政府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10项)
2.丰城市衔接省政府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目录(103项)
2021年6月11日
附件1
丰城市衔接省政府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10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权力类型 | 原实施部门 | 处理意见 |
1 | 违反江西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管理条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市、县发展改革部门 | 取消 |
2 | 为经许可,从事供电或者变更供电营业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市、县发展改革部门 | 取消 |
3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市、县公安机关 | 取消 |
4 | 菜地、鱼塘开发基金征收 | 行政征收 | 市、县自然资源部门 | 取消 |
5 |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裁决 | 行政裁决 | 省、市、县自然资源部门 | 取消 |
6 | 地质勘查资质监督检查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 省、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取消 |
7 |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资金拨付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省、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取消 |
8 | 城市公共汽(电)车站点的命名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取消 |
9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年度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省、市、省直管县(市)农业农村部门 | 取消 |
10 | 搬迁移民建房补助给付 | 行政给付 | 省、市、县扶贫部门 | 取消 |
附件2
丰城市衔接省政府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目录(103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权力类型 | 原实施部门 | 处理 意 见 |
1 | 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市、县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门 | 下放“中央在省和省属用人单位以及在省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权限”至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2 | 对违反就业促进、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3 | 对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及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4 | 对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及相关待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5 | 对违反有关工资支付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6 | 对用人单位违法使用童工、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7 | 对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以及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其他事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8 | 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9 | 对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10 | 封存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 | 行政强制 | ||
11 | 扣押当事人有转移财产或者逃匿迹象的价值相当的财物 | 行政强制 | ||
12 | 对民办学校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 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市、县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门 | 下放至市、县民办学校审批管理机关 |
13 |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市、县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门 | 下放至市、县机构审批管 理机关 |
14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自然资源厅 | 下放至市县 |
15 | 省级发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监管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省自然资源厅 | 下放至县,事项名称改为 “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监管” |
16 | 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者变更监控平台的备案 | 其他行政 权力一备案 | 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下放至市县 |
17 | 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 | 行政确认 | 省、市、县 农业农村部门 | 下放至市县 |
18 | 水域滩涂养殖( 承包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证核发 ( 核报本级政府) | 行政确认 | 市、县农业农村部门 | 下放至县 |
19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 | 行政确认 | 省、市、县 农业农村部门 | 下放至县 |
20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检验 | 其他行政权力一年检 | 省、市、县 农业农村部门 | 下放至县 |
21 | 农用地地块修复方案及效果评估报告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一备案 | 省、市、县 农业农村部门 | 下放至市县 |
22 |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一备案 | 省、市、县 农业农村部门 | 下放至县 |
23 | 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的中介组织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一备案 | 省、市、县 农业农村部门 | 下放至市县 |
24 | 农业机械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 其他行政权力一行政调解 | 省、市、县 农业农村部门 | 下放至市县 |
25 |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质量异议调解 | 其他行政权力一行政调解 | 省、市、县 农业农村部门 | 下放至县 |
26 | 农业机械维修质量纠纷调解 | 其他行政权力一行政调解 | 省、市、县 农业农村部门 | 下放至县 |
27 |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核报本级人民政府) | 其他行政权力一其他 | 省、市、县 农业农村部门 | 下放至县 |
28 |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 其他行政权力一其他 | 省、市、县 农业农村部门 | 下放至市县 |
29 |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林业局 | 下放至市、省直管县(市) |
30 | 草地征占用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林业局 | 下放“临时占用草地审批”至县 |
31 | 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相关活动的审批( 对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局火险区的审批和对特殊野外用火的批准核报县政府) | 行政许可 | 省林业局 | 下放“对森林高火险期内进人森林高火险区的审批”至县 |
32 | 防火期内在草地上进行相关活动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市、县林业部门 | 下放“在草地防火期内, 在草地上进行爆破、勘察 和施工等活动的审批”和 “草地防火通行证核发”至县 |
33 | 森林植物、植物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检疫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一备案 | 省林业局 | 下放至市县 |
34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省市场监管局 | 下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至市、省直管县(市) |
35 | 食品生产许可 | 行政许可 | 省市场监管局 | 下放“食品生产许可”中 的“乳制品、酒类( 白酒、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剂” 至市 、省直管县(市) |
36 | 人民防空工程改造、拆除、封填审批 | 行政许可 | 市人防主管部门 | 市县属地管理 |
37 |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身份确认 | 行政确认 | 市、县侨务部门 | 上收“‘三侨考生’和港澳同胞子女中考加分”至市 |
38 | 粮油仓储单位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一备案 | 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 调整为内部管理事项 |
39 | 社会救助 | 行政给付 | 省、市、县民政部门 | 事项拆分为: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付、临时救助对象救助金给付、特困人员救 助供养金给付、精减退职 老职工补助金给付、困难 群众价格临时补贴给付, 省级调整为内部管理事项 |
40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 行政给付 | 省、市、县民政部门 | 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41 | 社会保险登记 | 行政确认 | 省、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42 | 职业资格证书发放 | 行政确认 | 省、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43 | 见习岗位补贴和见习综合保险补贴拨付 | 行政给付 | 省、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44 | 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拨付 | 行政给付 | 省、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45 | 社会保险待遇支付 | 行政给付 | 省、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46 |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一备案 | 省、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47 |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其他行政 权力一其他 | 省、市、县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门 | 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48 | 劳动保障执法监督检查 | 其他行政 权力一行政监督检查 | 省、市、县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门 | 调整为内部管理事项 |
49 | 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记 | 行政确认 | 市、县住房城乡 建设部门 | 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50 | 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 500 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的安全确认 | 其他行政权力一其他 | 省、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调整为行政确认 |
51 | 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其他行政 权力一其他 | 省、市、县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改为“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52 | 省内肥料产品(复混肥料、掺混肥料)备案 | 行政许可 | 市、县农业农村部门 | 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 备案 |
53 | 乡村兽医登记 | 其他行政 权力一其他 | 县农业农村部门 | 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 备案 |
54 | 全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督查考核 | 其他行政 权力一行政监督检查 | 省、市、县卫生健康部门 | 调整为内部管理事项 |
55 | 森林植物检疫员证、兼职森检员证核发 | 行政确认 | 省、市、县林业部门 | 调整为内部管理事项 |
56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的审批 | 其他行政 权力一其他 | 省体育局 | 调整为行政许可,行使层级改为省、市、县三级 |
57 | 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省、市、省直管县(市)统计部门 | 上收至省 |
58 | “雨露计划”培训资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县扶贫部门 | 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59 | 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市、县 发展改革部门 | 合并至“对违反节约能源法等有关规定的处罚” |
60 | 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市、县 发展改革部门 | |
61 | 使用明令淘汰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市、县 发展改革部门 | |
62 | 重点用能单位未依法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市、县 发展改革部门 | |
63 | 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投资项目监督检查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省、市、县 发展改革部门 | 合并至“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检查” |
64 | 权限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行政许可 | 省、市、县 自然资源部门 | 合并至“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 |
65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市、县自然资源部门 | |
66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行政许可 | 市、县自然资源部门 | 合并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67 | 建设用地批准书 | 行政许可 | 市、县自然资源部门 | |
68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市、县自然资源部门 | 合并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
69 | 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 | 行政许可 | 市、县自然资源部门 | |
70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 行政许可 | 市、县自然资源部门 | |
71 |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 省、市、县 自然资源部门 | 合并至“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监督检查” |
72 |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 省、市、县 自然资源部门 | |
73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监督检查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 省、市、县 自然资源部门 | 合并至“对地质勘查、地灾防治、生态修复及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督检查” |
74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义务履行情况监督检查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 省、市、县 自然资源部门 | |
75 | 权限内地质勘查资质、地质勘查活动监督检查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 省、市、县 自然资源部门 | |
76 | 地质环境监测监督检查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 省、市、县 自然资源部门 | |
77 | 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勘查评价工作监管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 省、市、县 自然资源部门 | |
78 | 权限内地质环境项目监管(立项论证、设计方案审查、项目实施情况监管、竣工验收)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省、市、县 自然资源部门 | 合并至“地质勘查和地灾防治项目监管” |
79 | 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立项、审核、论证、项目设计和成果报告审批、项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省、市、县 自然资源部门 | |
80 |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或违反法律规定设置排污口、私设暗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省、市、县 生态环境部门 | 合并至“对违反排放污染物相关规定的处罚” |
81 | 船舶在港口水域外从事内河危险货物过驳作业审批 | 行政许可 | 省、市、县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合并至“船舶进行危险货物过驳作业审批” |
82 | 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过驳作业 | 行政许可 | 市、县交通运输 管理部门 | |
83 | 出租汽车经营权确定 | 行政确认 | 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合并至“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84 | 客运站站级变更 | 行政确认 | 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合并至“客运站站级核定” |
85 | 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合并至“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生产重要事项备案” |
86 |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处理情况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
87 |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
88 |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安全评价报告及落实情况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
89 | 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经营条件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合并至“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90 | 道路客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
91 |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而不招标、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省、市、县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合并至“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或者暂缓资金拨付” |
92 | 对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省、市、县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
93 | 对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项目法人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随意压缩工期,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省、市、县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
94 |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且情节严重的,可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缓资金拨付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省、市、县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合并至“对全部或者部分 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或者暂缓资金拨付” |
95 |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项目法人不按照规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审查、报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文件;将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肢解规避审批;未经审查批准或者审查不合格而擅自实施设计变更,且情节严重的,暂停项目执行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省、市、县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
96 |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项目法人忽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且情节严重的,暂停资金拨付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省、市、县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
97 | 对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项目法人侵占、挪用公路建设资金,非法扩大建设成本且情节严重的,可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缓资金拨付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省、市、县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
98 |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督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 省、市、县 卫生健康部门 | 合并至“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
99 | 人类精子库监督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 省、市、县 卫生健康部门 | |
100 | 对全省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及打击“两非”工作监督检查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 省、市、县 卫生健康部门 | |
101 |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和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监督检查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 省、市、县 卫生健康部门 | 合并至“传染病防治相关单位、产品的监督检查” |
102 | 广播电视专用频率、频段(道)使用情况检查 | 行政检查 | 省、市、县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 |
合并至“对是否违反广播电视管理规定的监督检查” |
103 |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省、市、县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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