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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丰城高新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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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宜春丰城高新区管委会编制。全文包括宜春丰城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宜春丰城高新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宜春丰城高新区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宜春丰城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宜春丰城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019年宜春丰城高新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根据《条例》等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遵照丰城市政府办公室有关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服务企业等高新区各项工作产生了监督和促进作用,有力地保障了高新区的快速发展。

2019年度宜春丰城高新区管委会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余条。其中,通过网络问政公开政府信息88条,通过丰城政府网公开政府信息91条,通过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江西网、江西日报、宜春日报、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信息2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0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六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0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0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以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第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的质量、数量有待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经验有待积累,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年报下载:宜春丰城高新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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