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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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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江西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园区信息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依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园区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方面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高新园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服务企业等园区各项工作产生了监督和促进作用,有力地保障了园区的快速发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条例规定,2015年度园区管委会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464条。

  (一)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数110余条。

  (二)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数354条。其中,丰城网络问政102条,园区网站公开信息180条,2016年在江西日报、宜春日报、丰城报等报刊发表文章13篇,在新华网、人民网、共产党员网、大江网、中国创新网、丰城政府网等网站发表文章32篇,在丰城手机报等媒体发表文章27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及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的质量、数量有待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经验有待积累,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六、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一)加强学习,提高园区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

  (二)严格按照《条例》确定的公开范围及时公开信息。提高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和工作动态等内容的透明度,充实和完善我委信息公开的内容。

  (三)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途径的多样化,以提高社会公众对我委公开信息的获取量。

  (四)保持队伍稳定,争取充实工作人员,加强对信息联络员的业务培训,增强信息联络员的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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