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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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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丰城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现编制本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2018年本局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联动,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升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

    (一)明确工作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重点予以推进,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由局办公室对司法行政网站发文进行审核管理,对局网址、政务微信等媒体平台进行定期更新和排查不断细化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准确、及时、有效。

    (二)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成立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丰城市司法行政宣传工作要点》,并将各科室有专长的年轻干部选为信息员,组成司法行政宣传队伍,定期召开司法行政宣传工作会议,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

    (三)加大公开力度。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结合司法行政工作重点,不断丰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式,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新举措、新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认真对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将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公开各类信息,包括司法局机构设置、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法律法规、专题专栏、公众参与等方面。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及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的情况

    2018年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虽然我局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建设仍需进一步推进。

    2019年,我局将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意识,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二是加大政策解读的力度和内容,通过数字化、图解、音频、视频等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同时密切关注社会公众期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与维护,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提高信息工作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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