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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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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发改字〔2015〕1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现公布丰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三个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4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解决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少的实际问题,2014年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发布等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培训,创新方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服务能力。为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我委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了我市信息中心组织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并在日常工作中以电子政务统一平台为载体,积极宣传我委工作动态发布重大项目评审信息、介绍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整合信息资源。开设了发展概况、政务公开、发改专栏、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等栏目,充分依托这些平台,展示公开信息,答复公众询问,回应公众关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委共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其中,新闻动态7部门文件80工作计划1条、政策解读3政策法规6重点工程10条

全年我委共接受热心网民网络问政54次,主要涉及我市的重点项目建设、物价等热点问题,所有问题均已按时、按规范要求予以答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委严格按照《条例》及委、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工作中还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内容不健全等问题。为改善工作中的不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2015年我委将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健全信息公开体系,落实保障责任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委严格执行保密规则,坚持应公开的全面公开,为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和规范,建立健全预先审核制度,对所公开的内容必须经过事前审核,由科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才能进行网上公开,在今后的工作中,实行常态化、动态化、制度化管理

   (二)夯实信息公开平台,增强互动效果

继续立足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及网络问政两大平台,充分利用网络传播平台的时效性和互动性特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结合职能,切实丰富我委网络信息的专栏内容,突出实用性、可读性和互动性,提升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促进阳光发改建设。

 丰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docx

  

                                               丰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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