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发改字〔2015〕1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现公布丰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三个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4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解决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少的实际问题,2014年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发布等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培训,创新方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服务能力。为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我委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了我市信息中心组织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并在日常工作中以电子政务统一平台为载体,积极宣传我委工作动态、发布重大项目评审信息、介绍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整合信息资源。开设了发展概况、政务公开、发改专栏、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等栏目,充分依托这些平台,展示公开信息,答复公众询问,回应公众关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委共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条。其中,新闻动态7条、部门文件80条、工作计划1条、政策解读3条、政策法规6条、重点工程10条。
全年我委共接受热心网民网络问政54次,主要涉及我市的重点项目建设、物价等热点问题,所有问题均已按时、按规范要求予以答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委严格按照《条例》及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工作中还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内容不健全等问题。为改善工作中的不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2015年我委将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健全信息公开体系,落实保障责任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委严格执行保密规则,坚持应公开的全面公开,为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和规范,建立健全预先审核制度,即对所公开的内容必须经过事前审核,由科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才能进行网上公开,在今后的工作中,实行常态化、动态化、制度化管理。
(二)夯实信息公开平台,增强互动效果
继续立足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及网络问政两大平台,充分利用网络传播平台的时效性和互动性特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结合职能,切实丰富我委网络信息的专栏内容,突出实用性、可读性和互动性,提升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促进阳光发改建设。
丰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docx
丰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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