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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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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促进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扩大主动公开的内容。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相关政策、食品药品检测结果、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消费维权情况等政府信息数316条,收到并答复人大议案2件、政协提案3件。开展了以“阳光市场监督,保障群众安全”为主题的政府系统固定开放月活动,邀请群众代表了解市场监督管理执法活动的开展,同时还召开了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情况,并就媒体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审核发布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拟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安全性进行审查,保证信息真实、及时、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按照要求对丰城市政府网站的部分栏目进行了梳理和调整,力求满足公开频次的要求。在政府网站、丰城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基础上,我局今年还通过“食安丰城”微信视频号发布短视频49个,进行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增加与群众的互动。

(五)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年度综合绩效目标考核,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广泛接受社会评议;三是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宣传5次,有效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性、准确性。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62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5

行政强制

26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表的勾稽关系: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公开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主动性不够、创造性不足。政务公开工作只满足于按部就班、及时整改,对于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思考不多、探索不足,积极性和主动性意识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少且解读形式单一。一方面,我局的文件多为布置工作为主,能够解读的政策很少。另一方面,我局作为基层局,更多的是执行上级的政策,但是对上级政策的解读,无法放在对应的政策解读版块里,导致今年该版块更新不及时。

2024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详细梳理公开目录,做到广范围。重新认真梳理本单位的主动公开目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高公开信息深度和质量。通过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先进经验做法等方式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及时更新公开栏目,做到不超时。严格按照每个栏目的公开频次要求,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三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做到有新意。在传统解读的基础上,加强用图片、表格等简易化的表述形式,方便群众直观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3年我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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