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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城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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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汇总本单位在丰城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由丰城市城管局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并通过丰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网址:http://www.jxfc.gov.cn/fcsrmzf/2023nb/xxgk_gknb.shtml )等平台向社会主动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丰城市城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丰城市剑邑大道727号城市管理局,电话:0795-660929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根据政务公开的信息梳理,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我局公布主要内容有: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规划计划、政策文件、公示与意见征集、回应关切、机构概况、领导信息、行政权力运行、财政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等,我局在政务公开平台各栏目主动公开和更新信息共计139条,开展了以“会诊城市‘毛细血管’,构筑优质排水系统”为主题的“政府固定开放月”活动和以“绿化提升建设情况”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信息公开质量较2022年都有了一定提升保障了群众对城市管理信息公开诉求。

(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一是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数为0件;二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问题。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职责要求,健全完善《丰城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文件发布、政务公开程序,明确政务公开信息业务具体经办人员、具体职责。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由相关工作人员确定并制作、更新,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时效性、保密性,全力保证公开信息安全。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结合年度工作重点,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平台管理,一方面积极做好政府官网各栏目更新、维护和安全防护工作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通过“丰小管”视频号、“丰城市智慧城管”小程序等自有平台和“微丰城”、“说点丰话”微信公众号等合作平台,发布文字、视频等各类政务信息近50条,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拓宽

(五)强化监督保障措施。一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按照《丰城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要点工作推进,安排专人专职负责,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绩效考核方案激发干部做好政务宣传、开展政务公开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二是建立健全社会评议体系一方面拓宽了社会参与渠道,主动公开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信息,另一方面针对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企业和群众积极评议监督,听取意见建议,主动回应关切。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方面,我单位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表的勾稽关系: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公开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及时、高效公开政府政务信息,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偏少、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下一阶段,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意识,提高业务素质。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的经验和做法。

  (二)规范程序,确保工作质量。进一步规范化、细化局机关的公开事项,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效果。

  (三)统一管理,增强公开实效。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3年我单位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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