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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打好河湖“清四乱”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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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为持续改善河湖面貌,丰城市水利局坚持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多举发力,重点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全力保障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营造水清岸净的河湖生态。

一是建立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丰城市河湖“清四乱”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河湖“清四乱”排查整改等检查事项组织方式、检查方式,精准压实了监管责任,大大提高了监管效能。

二是夯实基础,全面细致摸排。在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内全面排查“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遥感监测、实地核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全面摸排查清同时由水利局牵头,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配合实施,对我市河湖遥感图斑进行现场核查。全市共分6个核查组,核查河湖遥感图斑456处,涉及19个乡镇、18条河流。对非四乱问题现场举证,确属四乱问题的图斑建立整改工作台账。

强力整改及时完成销号。各乡镇(街道)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履职尽责,综合运用实地核查工作台账,依法依规开展清理整治,严格按照《江西省河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试行)〉的通知》(赣河办字〔2018〕76号)要求坚决整改到位,切实做到应改尽改、能改速改、立行立改,做到“四乱”问题动态清零。今年以来通过实地核查、日常巡查、遥感监测等手段,共排查“四乱”问题5处,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完成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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