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丰城市今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玻璃烫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7日(报告表2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0795-7150662 EMAIL:fchbglk@163.com
通讯地址: 丰城市市民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331100
项目名称 |
丰城市今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玻璃烫钻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上塘镇建设大道(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东门口) |
建设单位 |
丰城市今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源华环保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上塘镇建设大道(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东门口),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43′23.45″,N28°17′17.30″。项目属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室及其他附属设施,主要设备:玻璃窑炉、玻璃破碎机、压膜机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3000吨玻璃烫钻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建设项目环保投资116万元,占总投资的11.6%。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处理,自行运至上塘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深度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尾水经上塘排洪道—玔头水—锦江,最终汇入赣江。生产废水经压滤机压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粉尘、配料废气、打磨废气、玻璃窑炉废气。玻璃窑炉废气经消石灰喷射装置+布袋除尘+SCR脱硝塔处理达《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标准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配料废气、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达《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标准后经2#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措施为减振、厂房隔声等。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收集的粉尘(回用)、不合格产品、压滤滤渣、亚硫酸钙(含玻璃窑炉烟尘)、生活垃圾。 收集的粉尘(回用)和不合格产品全部回用于生产;压滤滤渣和亚硫酸钙(含玻璃窑炉烟尘)统一收集,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采取以上措施后,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理或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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