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丰城市荷湖乡撤乡设立荷湖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丰城市荷湖乡撤乡设立荷湖镇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丰城市空间布局,提升旅游辐射带动能力,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荷湖乡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确保撤乡设镇过程中各项工作平稳过渡,现就丰城市荷湖乡撤乡设立荷湖镇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设立镇(街道)标准的通知》(赣府发〔2021〕10号)要求,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坚持维护稳定、防范风险,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积极稳妥推进荷湖乡撤乡设镇工作。
二、工作原则
1.科学决策原则。在全面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级各部门的意见建议。
2.沟通协调原则。坚持自上而下、沟通在先,加强对上、对下的沟通,积极争取各级的支持。
3.尊重民意原则。广泛征求基层干部、老同志、“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的意见。
4.维护稳定原则。撤乡设镇是一项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必须稳妥操作,及时协调处理因撤乡设镇对证件办理、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降低撤乡设镇的行政成本和社会成本。
三、工作内容
(一)整体划转
整建制撤销丰城市荷湖乡,设立丰城市荷湖镇,以原荷湖乡行政区域为荷湖镇行政区域。原荷湖乡的资源、资产、资金、债权和债务,整体划转至荷湖镇。医疗、教育、体育、文化、公安、交通(如城乡公交)等方面的社会公共服务政策保持不变。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社会保障保持现有的政策不变。
(二)机构印章
1.机构名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撤销中共丰城市荷湖乡委员会,成立中共丰城市荷湖镇委员会;原丰城市荷湖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改为丰城市荷湖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原荷湖乡人民政府改为丰城市荷湖镇人民政府;撤销中共荷湖乡纪委、监察办公室,成立中共丰城市荷湖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原荷湖乡所属各级、各部门机构保持不变,同时作相应的更名。
2.机构挂牌。按照市撤乡设镇领导小组确定的时间节点,组织实施挂牌。
3.印章使用。中共荷湖镇委员会,荷湖镇人大主席团,荷湖镇人民政府,荷湖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及其它机构新印章从挂牌之日起正式启用。荷湖镇各机构和负责人称谓从挂牌之日起开始使用。
(三)干部人事
1.机构级别。荷湖乡撤乡设镇后仍为正科级。机构不重新设置。
2.人事编制和工资待遇。部门职能和人员编制保持不变,工资待遇上保持不变。
3.干部职务改任。原丰城市荷湖乡前述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职务整体转任丰城市荷湖镇相应领导班子的领导职务。
(四)证照使用和变更
依据属地管理和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原则,采取“新证新规定、老证老规定”的办法,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各类登记信息和证照继续有效,对到期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登记信息和证照进行逐步调整,确保企业生产、群众生活不受影响。
(五)发展定位和方向
《丰城市城市总体规划》已将荷湖乡作为全市重点旅游乡镇来打造。拟设立荷湖镇抓住正在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的机遇,按照“全域旅游目的地、乡村振兴示范区”发展定位,留足发展空间,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步伐,使当地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撤乡设镇带来的实惠。
(六)历史文化传承和保护
玉华山景区有玉华山和升华山2座千米高峰,有千岁坵、七国传教士遗址等历史文化,有红军树、红军墓等红色资源,有高山万亩杜鹃、高山千亩草甸、风动石、官印石、道士石、龙潭瀑布等独特的自然景观,有亲亲杜家村等一批乡村旅游示范点。撤乡设镇后,要更好保护和开发旅游资源,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红色基因。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2月1日至4月30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专人,广泛开展调查摸底和征求意见建议工作,召开相关会议,认真做好调研论证工作,宣传撤乡设镇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程序内容,争取荷湖乡群众、各界人士和各级组织的支持、认同。
2.上报审核阶段(2023年5月1日至7月30日)。市直各有关部门、荷湖乡党委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认真执行本实施方案,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有序推进,市撤乡设镇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对荷湖乡上报的撤乡设镇请示进行审核,就调整方案涉及的经济社会效益、社会影响、干部群众意见、机构编制等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等。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市委全委会,并征求市人大、市政协意见;各项会议研究同意后需出具市政府常务会会议纪要、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市委全委会决议、市人大同意意见、市政协同意意见。市民政局将市政府请示报送宜春市民政局预审,宜春市民政局审核后,由丰城市政府向宜春市政府呈报撤乡设镇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同时将申报相关材料报宜春市民政局。宜春市人民政府按程序办理,报省政府省民政厅审批。
3.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8月1日至9月30日)。市撤乡设镇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对撤乡设镇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同时对接好省政府和省民政厅做好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密切配合。荷湖乡、丰城市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撤乡设镇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开展宣传教育,统一干部群众思想,各负其责,稳步推进,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市撤乡设镇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工作组的负责人、组成人员、职责和主要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工作组要抽调精干力量,抓紧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各专项工作组之间及各相关单位之间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按规定时限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工作。
3.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在撤乡设镇过程中,要严肃纪律特别是组织人事、财经、廉政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做到人心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资产不失,保证既定的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建设项目、时间节点等不变。市、乡两级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及时查处。
4.维护大局,确保稳定。做深做细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宣传撤乡设镇对促进我市城镇化进程,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旅游发展的重要意义。讲清道理,化解矛盾,全力保障撤乡设镇过程中的社会稳定。
六、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编委办、市行政审批局、市信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新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荷湖乡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民政局,丁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友斌、毛腾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分设综合组、人事编制组、财经组、乡村振兴组、城镇规划管理组、宣传组、维稳组、纪检督查组等8个专项工作组开展具体任务。
(二)有关部门职责
市委办:负责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工作。
市人大办:协助做好撤乡设镇决议的征求意见。
市政府办: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各有关单位开展工作。
市政协办:协助做好撤乡设镇决议的征求意见。
市纪委监委:负责做好荷湖乡撤乡设镇申报及批复后实施期间纪律监察以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事项。
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负责研究制定荷湖乡撤乡设镇批复后人事任免、机构设置等相关事项。
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控等事项。
市委统战部:负责统筹协调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市委政法委:负责指导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和涉及撤乡设镇引起的不稳定事件协调处置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提供人口数据指数和门牌号码安装设置情况;负责撤乡设镇后印章刻制和居民户口信息及证件变更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上报资料的审核、业务的督导和申报材料的整理等工作,设镇后行政区划界定和行政区划图绘制。
市发改委:负责提供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工业发展、重大项目完成情况以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
市人社局:负责提供劳动力就业数据和动态监测。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提供便民服务办事数据服务企业营商环境有关数据,做好重大事项的服务协调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提供重点信访数据,负责信访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提供乡财政预算内收入情况、人均财政收入情况;负责落实撤乡设镇工作经费。
市审计局:负责提供重大项目资金及民生实事的审计数据,做好审计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人口、经济、财政等数据认定说明和相关资料;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数据与撤乡设镇指标相一致,提供撤乡设镇的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数据。
市住建局:负责提供燃气覆盖率及安全住房数据,做好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行政区域总体规划设计及相关示意图的绘制等事项;负责提供乡土地资源状况和开发利用情况、乡集镇总体规划图和乡集镇现状图等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撤乡设镇涉及的法律服务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乡农业生产指数、生活垃圾无公害处理率。
市乡村振兴局:负责提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等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提供乡水利资源、设施建设情况;负责提供公共供水普及率、自来水普及率。
市工信局:负责提供工业生产数据和企业生产情况。
市城管局:负责提供排水系统情况、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公害处理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道路铺装率。
市卫健委:负责提供乡卫生防疫及医疗保健情况、卫生院床位数等。
市文广新旅旅局:负责提供乡广播电视覆盖率指数。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乡村道路覆盖率。
市市监局:负责提供市场经营主体数据,做好撤乡设镇后证照牌更新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助应对突发应急事件。
市税务局:负责提供税务数据,调整财税征管体制,做好税务工作。
荷湖乡:按照办理程序和工作安排,负责办理好有关申报以及批复后各项工作落实。
其它单位:负责本单位领域在撤乡设镇申报及批复后业务方面的督促、指导和落实工作。
附件:丰城市荷湖乡撤乡设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丰城市荷湖乡撤乡设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张书基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聂 勉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吴明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郭瑞清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孙赛男 市政协副主席
龚仕培 市政协副主席、市委办主任
成 员: 李方光 市政府办主任
周卫权 市纪委副书记
张树根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甘继文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小刚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徐勇庆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叶常杰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丁建华 市民政局局长
鄢丽娇 市发改委主任
蔡 林 市人社局局长
管德华 市编委办主任
游晓雨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兰 国 市信访局局长
刘拥军 市财政局局长
黄文平 市审计局局长
毛凯航 市统计局局长
游国龙 市住建局局长
蔡 凯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敖全新 市司法局局长
吴洪国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邬海明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赖国荣 市水利局局长
涂顾开 市工信局局长
关 寒 市城管局局长
黄培忠 市卫健委主任
黄 欢 市文广新旅局局长
蔡江波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熊良荣 市市监局局长
黄国平 市应急管理局
潘永忠 市税务局局长
甘琼华 荷湖乡党委书记
黎 青 荷湖乡乡长
陈友斌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
毛 腾 荷湖乡便民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民政局,丁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陈友斌、毛腾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撤乡设镇工作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下设8个专项工作组。
二、专项工作组及责任单位职责:
1.综合组。负责日常工作,包括:综合协调联络,组织调查研究、起草修改实施方案、有关通知、请示、汇报等文字材料,收集整理有关信息,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处理民政事务、撤乡设镇、地名调整和审核,制作行政区域图,以及与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联系沟通。(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民政局、荷湖乡)
2.人事编制组。负责人员安置、机构设置、编制核定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委办、荷湖乡)
3.财经组。负责确定荷湖乡的收支范围,调整财税征管体制,制定财政收入划转方案,根据事权与财权匹配的原则保证财税依法征收和财政支出的衔接。要严密组织好撤乡设镇调整涉及单位的资产清理、登记和移交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荷湖乡)
4.乡村振兴组。负责荷湖乡的产业发展布局、重要基础设施对接和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荷湖乡)
5.城镇规划管理组。负责探索撤乡设镇后的城镇规划、建设及管理等体制机制、新老证照更换和办理及社会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监督局、市行政审批局、荷湖乡)
6.宣传组。负责对基层干部群众进行宣传教育、舆论引导、政策解释、法律服务等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旅局、市司法局、荷湖乡)
7.维稳组。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撤乡设镇期间的治安管理、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干部群众来信来访等安全稳控工作。(责任单位: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应急管理局、荷湖乡)
8.纪检督查组。负责对撤乡设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调度并及时处理违法违纪行为,保证政令畅通。(责任单位: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