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拖船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我市2023年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工作,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七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赣府字〔2022〕45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宜春市丰城市拖船镇产业强镇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鲁 毅 丰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吴洪国 丰城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拥军 丰城市财政局局长
曾 斌 丰城市拖船镇党委书记
成 员:鄢丽娇 丰城市发改委主任
蔡江波 丰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赖国荣 丰城市水利局局长
周 权 丰城市林业局局长
邬海民 丰城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陈 懿 丰城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徐军云 丰城市拖船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农业农村局,由吴洪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做好日常工作。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