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推进全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西省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赣府厅发〔2022〕84号)等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丰城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陈冬珍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吴志欢 市政府办党组成员
朱宏飞 市委政法委二级主任科员
陈耀斌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熊良荣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刘友勤 市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
袁方坤 市网络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金国辉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科级干部
蔡 璇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付小华 市商务副局长
范国新 市卫生健康委四级调研员
蔡丽军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小林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徐国庆 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执法大队大队长
朱青松 市邮政公司副经理
周寄安 市法院副院长
敖建平 市检察院二级调研员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全市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协调部门间情报交流、数据共享、协调联动,指导、督办大案要案的办理;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徐小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2022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