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相关科室、直属各分局:
为做好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2023年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市监明电〔2023〕1号)要求,依托江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比照市局行政权力清单的调整变化,以及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情况,对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完善检查实施清单。结合宜春实际,市局制定了《宜春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宜春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贯彻执行。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7日
宜春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检查 主体 |
抽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对象 |
抽查 比例 |
抽查 频次 |
检查 方式 |
事项 类别 |
1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2.《公司法》第七条;3.《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三条;4.《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五条;5.《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六条;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7.《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企业3%以内;个体1% ;农专3% |
不少于1次/年 |
书面与现场检查、网络监测 |
一般检查事项 |
2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市场主体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三十八条;2.《公司法》第七条;3.《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五条;4.《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五条;5.《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六条;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7.《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企业3%以内;个体1% ;农专3% |
不少于1次/年 |
书面与现场检查、网络监测 |
一般检查事项 |
3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市场主体经营(驻在)期限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三十八条;2.《公司法》第七条;3.《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五条;4.《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五条;5.《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六条;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7.《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企业3%以内;个体1% ;农专3% |
不少于1次/年 |
书面与现场检查、网络监测 |
一般检查事项 |
4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市场主体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八条;2.《公司法》第七条;3.《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五条;4.《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五条;5.《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六条;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7.《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企业3%以内 个体1% 农专3% |
不少于1次/年 |
书面与现场检查、网络监测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3.《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五条; 4.《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五条; 5.《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六条;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7.《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企业3%以内 个体1% 农专3% |
不少于1次/年 |
书面与现场检查、网络监测 |
一般检查事项 |
6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企业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五条; 3.《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五条; 4.《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 |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企业 |
企业3%以内 |
不少于1次/年 |
书面与现场检查、网络监测 |
一般检查事项 |
7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三十八条; 3.《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五条。 |
企业 |
企业3%以内 |
不少于1次/年 |
书面与现场检查、网络监测 |
一般检查事项 |
8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企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 2.《公司法》第七条; 3.《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五条。 |
企业 |
企业3%以内 |
不少于1次/年 |
书面与现场检查、网络监测 |
一般检查事项 |
9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的行政检查 |
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企业3%以内 个体1% 农专3%
|
不少于1次/年 |
书面与现场检查、网络监测 |
一般检查事项 |
10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特殊食品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食品安全法》 |
市本级发营业执照的特殊食品经营者 |
10% |
一年一次 |
现场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11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单位使用医疗器械的行政检查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市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
20% |
一年一次 |
现场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12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生产、流通领域产品的行政检查(烟花爆竹) |
1.《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 |
烟花爆竹产品 |
1%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13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生产、流通领域产品的行政检查(一次性竹木筷) |
1.《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 |
竹木筷产品 |
1%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14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生产、流通领域产品的行政检查(金属家具) |
1.《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 |
金属家具产品 |
1%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15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生产、流通领域产品的行政检查(陶瓷砖) |
1.《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
|
陶瓷砖产品 |
1%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16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食品相关产品进行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五条 |
食品相关产品 |
5%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17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进行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 |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
1%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18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生产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四条 |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
5%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19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生产列入目录产品且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 |
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
1%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20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保健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
《食品安全法》 |
全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
5%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重点事项检查 |
21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
1% |
不少于1次/年 |
现场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22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充装单位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充装单位 |
25% |
不少于1次/年 |
现场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23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1% |
不少于1次/年 |
现场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24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医疗机构擅自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的行政检查 |
《药品管理法》 |
市直医疗机构 |
30% |
每年1次 |
现场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25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港澳台医药产品(包括进口药品、进口药材、临时进口药品)的行政检查 |
《药品管理法》 |
市直医疗机构 |
30% |
每年1次 |
现场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26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进口药品(包括进口药品、进口药材、临时进口药品)的行政检查 |
《药品管理法》 |
市直医疗机构 |
30% |
每年1次 |
现场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27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药品零售企业的行政检查 |
《药品管理法》 |
市管零售药店 |
5% |
每年1次 |
现场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28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执业药师执业活动的行政检查 |
《药品管理法》 |
市管零售药店 |
5% |
每年1次 |
现场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29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电子商务平台对平台内用户设置条件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四条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3% |
1次/年 |
网络监测 |
一般检查事项 |
30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披露信息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3% |
1次/年 |
网络监测 |
一般检查事项 |
31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自营业务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七条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3% |
1次/年 |
网络监测 |
一般检查事项 |
32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亮证亮照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3% |
1次/年 |
网络监测 |
一般检查事项 |
33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四条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3% |
1次/年 |
网络监测 |
一般检查事项 |
34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二条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3% |
1次/年 |
网络监测 |
一般检查事项 |
35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持续公示信息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三条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3% |
1次/年 |
网络监测 |
一般检查事项 |
36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搭售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3% |
1次/年 |
网络监测 |
一般检查事项 |
37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向消费者显示搜索结果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十八条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3% |
1次/年 |
网络监测 |
一般检查事项 |
38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信息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一条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3% |
1次/年 |
网络监测 |
一般检查事项 |
39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3% |
1次/年 |
网络监测 |
一般检查事项 |
40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信用评价制度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九条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3% |
1次/年 |
网络监测 |
一般检查事项 |
41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企业未经许可从事拍卖业务行为的行政检查 |
1.《拍卖法》第十一条; 2.《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 |
企业 |
5%
|
1次/年 |
书面与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42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
1.《拍卖法》第二十二条; 2.《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
企业 |
5% |
1次/年 |
书面与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43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拍卖人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行为的行政检查 |
1.《拍卖法》第二十三条; 2.《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
企业 |
5% |
1次/年 |
书面与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44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委托人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行为的行政检查 |
1.《拍卖法》第三十条; 2.《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
企业 |
5% |
1次/年 |
书面与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45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行为的行政检查 |
1.《拍卖法》第三十七条; 2.《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
企业 |
5% |
1次/年 |
书面与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46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拍卖人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行为的行政检查 |
1.《拍卖法》第十四条; 2.《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
企业 |
5% |
1次/年 |
书面与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47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拍卖人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争揽业务行为的行政检查 |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
企业 |
5% |
1次/年 |
书面与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48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拍卖人利用拍卖公告或者其他方法,对拍卖标的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的行政检查 |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
企业 |
5%
|
1次/年 |
书面与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49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拍卖人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拍卖人的商业信誉行为的行政检查 |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
企业 |
5%
|
1次/年 |
书面与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0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拍卖人以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行为的行政检查 |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
企业 |
5%
|
1次/年 |
书面与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1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第八条 |
市场内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企业 |
1%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2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相关法律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七条 |
市场内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企业 |
1%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3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七条 |
市场内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企业 |
1%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4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行政检查 |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
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的监管 |
5%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5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计量器具的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 |
计量器具 |
3% |
不少于1次/年 |
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6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电信业务经营者、 互联网信息服 务提供者的行政检查 |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市内重点互联网广告经营者 |
5% |
1次/年 |
网络监测、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7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其他违法广告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相关行业 |
3% |
1次/年 |
网络监测、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8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行政检查 |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企业、社会组织、机关和事业单位等性质的检验检测机构 |
10%
|
1 次/年
|
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宜春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检查主体 |
年度计划名称 |
检查内容 |
计划开展 时间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抽查数量 |
1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4月-12月 |
企业3%以内;个体1%;农专3% |
不少于1次/年 |
企业4600户;个体6500户;农专320户(以下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共9项合并检查) |
2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市场主体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对市场主体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4月-12月 |
企业3%以内;个体1%;农专3% |
不少于1次/年 |
同上 |
3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市场主体经营(驻在)期限的行政检查 |
对市场主体经营(驻在)期限的行政检查 |
4月-12月 |
企业3%以内;个体1%;农专3% |
不少于1次/年 |
同上 |
4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市场主体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
对市场主体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
4月-12月 |
企业3%以内;个体1%;农专3% |
不少于1次/年 |
同上 |
5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行政检查 |
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行政检查 |
4月-12月 |
企业3%以内;个体1%;农专3% |
不少于1次/年 |
同上 |
6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企业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行政检查 |
对企业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行政检查 |
4月-12月 |
企业3%以内 |
不少于1次/年 |
同上 |
7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行政检查 |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行政检查 |
4月-12月 |
企业3%以内 |
不少于1次/年 |
同上 |
8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企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的行政检查 |
对企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的行政检查 |
4月-12月 |
企业3%以内 |
不少于1次/年 |
同上 |
9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的行政检查 |
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的行政检查 |
4月-12月 |
企业3%以内 个体1% 农专3% |
不少于1次/年 |
同上 |
10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特殊食品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对特殊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
3月-12月 |
10% |
一年一次 |
9户 |
11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单位使用医疗器械的行政检查 |
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购进、保管、维护、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 |
3月-12月 |
20% |
一年一次 |
2户 |
12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生产、流通领域产品的行政检查 |
烟花爆竹、一次性竹木筷、金属家具、陶瓷砖、食品相关产品 |
3月-12月 |
1% |
1次/年 |
300户 |
13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及生产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企业进行行政检查 |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
3月-12月 |
5% |
1次/年 |
20户 |
14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生产列入目录产品且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行政检查 |
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
3月-12月 |
1% |
1次/年 |
10户 |
15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保健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
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保健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1.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条件;检查企业厂区、车间环境卫生,更衣、洗手、干手、消毒设备设施,通风、防尘等设备设施、防鼠、防蝇防虫害是否符合要求;查看厂区车间。2.进货查验结果;检查企业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原辅料仓库,原辅料品种随机抽查,不足2种的全部检查。 3.生产过程控制;检查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生产投料、生产记录、关键控制点控制等情况;在成品库至少抽取2批次产品,按生产日期或批号追溯生产过程记录及控制的全部检查,有专供特定人群的产品至少抽查1个产品。4.产品检验结果;检查企业落实出厂检验制度情况;采取抽查方式。5.贮存及交付控制;检查企业原辅料、食品添加剂贮存管理,不合格品管理,销售台账等情况;采取抽查方式,有冷链要求的产品必须检查冷链情况。6.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检查企业不合格品管理和召回处置情况;采取抽查方式。 7.从业人员管理;检查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健康管理情况;采取抽查方式查阅资料。 |
4月-10月 |
5% |
1次/年 |
6户 |
16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充装单位的行政检查 |
核查是否具有适应充装工作需要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质量保证体系修订、文件和记录等各系统控制;核查是否具有与充装工作相适应的安全操作规范和相关标准要求。 |
5月—11月 |
气瓶充装单位总数的25% |
1年/1次 |
21户 |
17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行政检查 |
核查是否具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档案,包括设备质量合格证明、安全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设备、气瓶定期检验证明和自检记录,设备维修与事故记录;核查是否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等。 |
5月—11月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气瓶充装单位总数的1%) |
1年/1次 |
1户 |
18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行政检查 |
核查是否配备与充装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是否均持证上岗;核查是否具有与充装介质类别相适应的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核查所使用气瓶是否相应制造许可证企业制造,是否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
5月—11月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气瓶充装单位总数的1%) |
1年/1次 |
1户 |
19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宜春市药品使用环节双随机抽查计划 |
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管理情况 |
4月-11月 |
30% |
每年1次 |
2户 |
20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宜春市药品零售环节双随机抽查计划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 |
4月-11月 |
5% |
每年1次 |
7户 |
21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电子商务平台对平台内用户设置条件的行政检查 |
对电子商务平台对平台内用户设置条件的行政检查 |
3月-12月 |
3% |
不少于1次/年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1户 |
22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披露信息的行政检查 |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披露信息的行政检查 |
3月-12月 |
3% |
不少于1次/年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1户 |
23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自营业务的行政检查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自营业务的行政检查 |
3月-12月 |
3% |
不少于1次/年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1户 |
24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亮证亮照的行政检查 |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亮证亮照的行政检查 |
3月-12月 |
3% |
不少于1次/年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1户 |
25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行政检查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行政检查 |
3月-12月 |
3% |
不少于1次/年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1户 |
26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行政检查 |
对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行政检查 |
3月-12月 |
3% |
不少于1次/年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1户 |
27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持续公示信息的行政检查 |
对持续公示信息的行政检查 |
3月-12月 |
3% |
不少于1次/年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1户 |
28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搭售的行政检查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搭售的行政检查 |
3月-12月 |
3% |
不少于1次/年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1户 |
29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向消费者显示搜索结果的行政检查 |
对向消费者显示搜索结果的行政检查 |
3月-12月 |
3% |
不少于1次/年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1户 |
30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信息的行政检查 |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信息的行政检查 |
3月-12月 |
3% |
不少于1次/年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1户 |
31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3月-12月 |
3% |
不少于1次/年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1户 |
32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信用评价制度的行政检查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信用评价制度的行政检查 |
3月-12月 |
3% |
不少于1次/年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1户 |
33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企业未经许可从事拍卖业务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企业未经许可从事拍卖业务行为的行政检查 |
3月-12月 |
5% |
不少于1次/年 |
企业1户 |
34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
3月-12月 |
5% |
不少于1次/年 |
企业1户 |
35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拍卖人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拍卖人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行为的行政检查 |
3月-12月 |
5% |
不少于1次/年 |
企业1户 |
36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委托人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委托人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行为的行政检查 |
3月-12月 |
5% |
不少于1次/年 |
企业1户 |
37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行为的行政检查 |
3月-12月 |
5% |
不少于1次/年 |
企业1户 |
38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拍卖人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拍卖人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行为的行政检查 |
3月-12月 |
5% |
不少于1次/年 |
企业1户 |
39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拍卖人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争揽业务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拍卖人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争揽业务行为的行政检查 |
3月-12月 |
5% |
不少于1次/年 |
企业1户 |
40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拍卖人利用拍卖公告或者其他方法,对拍卖标的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拍卖人利用拍卖公告或者其他方法,对拍卖标的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的行政检查 |
3月-12月 |
5% |
不少于1次/年 |
企业1户 |
41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拍卖人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拍卖人的商业信誉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拍卖人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拍卖人的商业信誉行为的行政检查 |
3月-12月 |
5% |
不少于1次/年 |
企业1户 |
42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拍卖人以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拍卖人以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行为的行政检查 |
3月-12月 |
5% |
不少于1次/年 |
企业1户 |
43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
3月-12月 |
1% |
1次/年 |
2户(实际以联合双随机牵头单位抽查数为准。) |
44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相关法律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
3月-12月 |
1% |
1次/年 |
2户(实际以联合双随机牵头单位抽查数为准。) |
45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
3月-12月 |
1% |
1次/年 |
2户(实际以联合双随机牵头单位抽查数为准。) |
46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查 |
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的行政检查 |
3月-11月 |
5% |
1次/年 |
30户 |
47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对计量器具的行政检查 |
3月-11月 |
3% |
不少于1次/年 |
30户(实际数量按照检查器具的总数量而定) |
48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行政检查 |
1.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是否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2.是否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3.是否存在虚假广告; 4.是否存在违法广告代言活动; 5.规上企业是否按照规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 6.是否存在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
4月-12月 |
5% |
1次/年 |
1户 |
49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其他违法广告行为的行政检查 |
是否存在广告违法行为 |
4月-12月 |
3% |
1次/年 |
1户 |
50 |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行政检查
|
检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依法开展检验检测活动,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
6月-11月
|
10%
|
1 次/年
|
15户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