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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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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组织开展的“(省级转移)2023年江西餐饮食品专项抽检”和“(省级转移) 2023年江西快法检联动专项抽检”中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丰城市曾一时尚餐饮餐厅使用的餐盘

(一)食品相关产品名称:餐盘;加工日期:2023-10-16;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

(二)产品风险控制

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至丰城市曾一时尚餐饮餐厅,经核查,该店该批餐盘已使用,由于餐盘为复用餐具,不存在召回情况。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导致该批次餐盘不合格原因是丰城市曾一时尚餐饮餐厅工作人员未严格按照餐具清洗消毒操作规程操作,过量使用洗涤剂,未冲洗彻底,消毒时未严格遵守消毒时长规定。该店针对排查出的原因进行整改,通过组织员工认真学习餐具清洗消毒操作要求,清洗餐具时按规定量使用洗涤剂,多次清洗确保冲洗掉洗涤剂,严格控制消毒温度和消毒时长等整改措施确保提供的餐具符合要求。

(四)行政处罚

丰城市曾一时尚餐饮餐厅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赣丰市监河当罚〔2023〕97号)。

二、丰城市嘉里客餐饮店使用的饭碗

(一)食品相关产品名称:饭碗;加工日期:2023-10-16;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

(二)产品风险控制

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至丰城市嘉里客餐饮店,经核查,该店该批饭碗已使用,由于饭碗为复用餐具,不存在召回情况。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导致该批次饭碗不合格原因是丰城市嘉里客餐饮店员工食品安全意识不足,清洗消毒餐具时不认真,未严格按照餐具清洗消毒规定要求操作,清洗时间不够长,餐具消毒时摆放不当,未严格控制消毒时长。该店针对排查出的原因进行整改,通过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意识教育,要求员工认真按照餐具清洗消毒规范要求操作,按规定量使用洗洁精,加大清洗力度,合理摆放餐具,严格控制消毒温度和时长等整改措施确保提供的餐具符合要求。

(四)行政处罚

丰城市嘉里客餐饮店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饭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赣丰市监河当罚〔2023〕96号)。

三、丰城市边上长江餐饮店使用的茶杯

(一)食品相关产品名称:茶杯;加工日期:2023-10-17;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二)产品风险控制

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至丰城市边上长江餐饮店,经核查,该店该批茶杯已使用,由于茶杯为复用饮具,不存在召回情况。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导致该批次茶杯不合格原因是丰城市边上长江餐饮店工作人员使用消毒柜消毒餐饮具时温度和时长未按要求控制,致使餐饮具消毒不达标。该店针对排查出的原因进行整改,通过严格按照食安法要求,严格控制消毒温度和消毒时长,确保消毒到位等整改措施确保提供的餐饮具符合要求。

(四)行政处罚

丰城市边上长江餐饮店使用消毒不合格的茶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赣丰市监当罚〔2023〕33号)。

四、丰城市骨百味餐饮店使用的饭碗

(一)食品相关产品名称:饭碗;加工日期:2023-10-17;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二)产品风险控制

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至丰城市骨百味餐饮店,经核查,该店该批饭碗已使用,由于饭碗为复用餐具,不存在召回情况。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导致该批次饭碗不合格原因是丰城市骨百味餐饮店工作人员操作不当,餐具消毒时摆放过密,同时未严格按要求控制消毒温度和消毒时长,导致餐具消毒不到位。该店针对排查出的原因进行整改,通过组织员工学习正确的清洗消毒操作,在消毒环节按要求摆放餐具,严格执行规定的消毒温度和消毒时间,加强对员工餐具清洗消毒工作的监督等整改措施确保提供的餐具符合要求。

(四)行政处罚

丰城市骨百味餐饮店使用消毒不合格的饭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赣丰市监当罚〔2023〕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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