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丰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监管>食品药品安全

[食品经营者监督检查结果]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访问量:

关联稿件:

近期,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省级转移)2023年江西旅游景区、(省级转移)2023年江西守查保、(省级转移)2023年江西快法检联动、(省级转移)2023年江西农村市场、(省级转移)2023年江西你点我检等专项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共29批次样品,食品类别为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其中合格27批次,不合格2批次。承检机构为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6565-2003《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GB 3160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农残、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理化等指标。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丰城市荣塘镇乐卖超市三部销售的剪椒(调味品)、辣椒面,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属地分局依法处置。属地分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进行整改。目前,对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省级转移)2023年江西旅游景区等专项抽检结果情况表(29批次)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