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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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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2〕30号)文件精神要求,今年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要紧密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建设,以服务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导向,以满足农民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重点,着力为我市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高素质农民生产经营队伍。

一、目标任务

为满足高素质农民培育不同层次需求,按照分类型、分产业培育的原则,今年我市着力统筹推进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

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市2022年培训任务共400人,在市本级任务中,培训新型农业经营管理型200人、培训专业生产型150人、技能服务型50人,农业农村局负责下达学员名额,保证培训参评率和满意度不低于85%,,并按照省厅要求在11月15日之前全面完成培训任务,做好年度总结。

三、经费安排

(一)补助标准

新型农业经营管理型补助标准3500元/人;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补助标准1000元/人。

(二)经费安排

今年,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安排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90万元,培训经费拨付江西农科院基地管理中心。

(三)经费使用方向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项资金用于培育的全过程支出。培育经费补助标准的90%用于教育培训,10%用于认定管理、跟踪服务等,由承担培训的培育机构按规定列支按规定统筹使用。培育经费主要支出范围包括:

1.教材支出,主要指文字教材、教辅资料和声像教材等方面的支出。

2.师资支出,主要指用于授课教师(含实训指导老师和班级辅导员)的课时费、课件制作费、交通费、食宿费(或误餐费)、师资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3.学员支出,主要指用于学员食宿、交通、实习、参观交流、学习用品、实训材料(耗材)费、考试考核等方面支出。

4.信息化支出,主要指用于在线教育培训、在线信息技术支持及信息器材购置等方面支出。

5.其他费用支出,主要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遴选、场租、宣传、档案整理、资料印刷、跟踪服务及认定管理等方面相关支出。

四、重点工作

(一)探索全面建立高素质农民制度今年全市开展全面建立高素质农民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开发高素质农民岗位、创新高素质农民培育制度、建立高素质农民保障制度等,构建以职业认证、教育培训为核心内容的高素质农民制度体系框架,出台高素质农民制度建设的政策性文件,推动全面建立高素质农民制度。

(二)精准遴选培育对象

准确把握培育对象要求。培训对象要按照产业分类,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返乡涉农创业者等为培育对象,开展摸底调研,了解掌握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状况,带头人的产业类型、产业规模、发展规划、培训需求等基本情况。培育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农业农村部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人员、“农业科技示范户”、农村创业创新人才、女性高素质农民可优先安排参训。

(三)加强培育机构建设

进一步加强软硬件条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培育机构规范化管理。争取成为基础设施完备、师资队伍稳定、培育管理规范、跟踪服务优质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

(四)强化师资、教材库建设

切实加强培训师资库建设。根据培训需求不断充实培训师资库,及时将生产能手、管理精英、经营能人、专家学者等补充入培训师资库,培训教师原则上必须从师资库中选选,并按财政部门规定发放讲课费。着手组织编写实用培训教材,进一步充实培训教材库,优先选用部级规划教材和优秀的区域教材。

(五)创新培育机制

创新培育项目推进机制,提升培育项目实施工作质量。深入总结推广“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培育模式,继续探索“分段式”、“模块式”、“互动式”、“拓展式”、“模拟实战式”等务实管用的培训方式;灵活运用课堂教学、线上教学、实训操作、实践交流、座谈研讨等各种教学形式,积极建设网络课堂,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培训,切实提高培训的灵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尝试开展跨省市合作培训,加大与发达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交流合作。

(六)加强认定管理、跟踪服务和政策扶持

开展高素质农民认定管理、颁证等工作,建好高素质农民信息库,及时掌握高素质农民动态。鼓励农业职业经理人、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训延伸服务水平,积极搭建交流平台,引导成立专业协会,组织开展产销对接、跨地域交流合作、技能竞赛等活动,服务高素质农民抱团发展。提升跟踪服务能力,探索运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手机APP等信息化手段,开展线上服务,提升跟踪服务效率。积极创设高素质农民扶持政策,鼓励高素质农民带头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业生产发展政策项目向高素质农民倾斜。

(七)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战略协作,提高高素质新型主体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建设农业生产与气象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天气变化对现代农业有很大的影响,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培训,可以提高高素质农民对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增强高素质新型主体应用气象信息趋利避害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吴洪国同志为组长,市财政局副局长陈志平同志、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周丽川同志为副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计局等科室负责人及乡镇(街道)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站长为成员的丰城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常态化协商机制,充分调动不同单位和部门的积极性,合力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上好高素质农民培育第一课。

(二)明确责任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负责遴选赴省、宜春市培训学员;各乡镇(街道)农技推广综合站负责遴选在本市培训的学员;江西农科院基地管理中心负责对我市高素质农民的教学、实训。

(三)严格执行政策江西农科院基地管理中心要完善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坚持“钱随事走”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培育资金,严禁以现金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采取预拨制和报账制相结合方式,及时足额拨付补助资金到培育机构。

(四)强化督导考核

加强培训班全过程信息录入管理,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对所有培育班次的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组织和培训效果实行线上考核;按照《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行全面考核。按上级要求开展对培育机构培训工作的指导和过程监管,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全年不少于两次的全面督查,重点监督培训开展情况及项目资金的使用。建立按月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

(五)强化总结宣传

要积极营造有利于高素质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大力宣传高素质农民在发展现代农业、推广农业科技、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等方面的突出贡献和典型事迹。及时总结上报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中的做法、成效、典型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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