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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城市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延伸提升工程(石滩镇巷里村、湖山村)第三十三标段工程项目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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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丰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丰城市政府投资项目结算管理和监督操作办法的通知》(丰府办发【2019】9号)的相关规定,丰城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丰城市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延伸提升工程(石滩镇巷里村、湖山村)第三十三标段工程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丰城市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延伸提升工程(石滩镇巷里村、湖山村)第三十三标段建设地点为石滩镇巷里村、湖山村建设单位为丰城市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计单位为江西省地质工程总公司,监理单位为江西大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经丰城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于2018年710日审定预算金额2620769.10元。工程经2018年7月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为江西祥润水利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新建机耕道砼路面硬化1679m机耕道碎石路面5869m新建农渠9048m;新建6m机耕桥2座,抗旱井2座新建生产道5868m等工程

施工合同价款2440773.10元,资金来源单位为上级专项资金。工程于2018730日开工,2018年1130日完工2020622日经建设、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组成验收组验收合格。

丰城市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江西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计。江西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1127日出具了正式的审计报告,审定金额1489577.71元。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1.多计工程款47744.87元。

1) 中介审核未对石滩巷里村机耕道硬化未达设计厚度进行扣除,审计复核按测绘报告进行计算。

2)中介审核丰城市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延伸提升工程(石滩镇巷里村、湖山村)第三十三标段工程按原投标10%计算增值税。审计复核根据工程实际:已开发票732000元(10%增值税),其余按9%计算增值税。

2.社会中介结算结果误差问题

江西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造价审定金额1489577.71复核审计发现,该工程多计工程款47744.87元,复核误差率3.21%。

上述行为违反《丰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丰城市政府投资项目结算管理和监督操作办法的通知》(丰府发【2019】9号)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结合社会中介机构的履约情况,并结合市审计局复核结果支付咨询费。”的规定。

根据《丰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丰城市政府投资项目结算管理和监督操作办法的通知》(丰府发【2019】9号)第二十条“市审计局复核中介机构的结果,作为支付咨询费的依据……”的规定,丰城市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丰城市杜市镇人民政府应对按咨询费合同金额的50%进行扣减。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有关建设单位对多计的工程款进行抵扣或追回。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单位积极整改,目前已抵扣工程款47744.87元,社会中介咨询费用按相关规定处理中介未支付,审计机关将继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进一步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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