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丰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结果公开>审计公开

丰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摘要版)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受市政府委托,202212月27日,市审计局局长黄文平在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了《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2022920日,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肯定审计工作成绩的同时,提出了要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提高审计工作透明等三方面的意见,市审计局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要求,认真抓好审计整改督促工作,并会同市人大财经委对部分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调研。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了已基本整改到位或进行了规范,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问题。市财政局已将笔资金全部缴入国库。

2. 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时限分配的问题。市财政局对于上级下达的资金文件,及时加强与主管部门沟通衔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分配资金

3. 财政切块资金指标下达时间晚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市政府已制定《丰城市财政预算切块资金管理办法》(丰府办发〔2022〕24号),明确要求主管部门要根据预算编制方案及时分配拨付切块资金;要加强切块资金执行管理

4. 住房专户资金长期未使用,资金长期沉淀未发挥效益的问题。代管住房专户资金结余已于2022年11月缴交国库

5. 财政补贴资金被骗取的问题。主管单位已向市公安局报案。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津补贴、福利发放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收缴违规资金

2. 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分别采取归还资金、帐务调整、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等方式进行了规范和整改。

3. 工程税金支付不合规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收回多付的工程价款。

4. 非税收入征缴不规范的问题。已将非税收入上缴市财政

5.项目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的问题。相关单位采取上缴市财政和及时拨付等方式整改到位。

6. 货物和服务购置未实行政府采购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采取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加强制度学习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利息未退还的问题。主管单位已采取及进退还及上缴财政等方式进行整改。

三、丰城市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扩大范围支出救助补助资金的问题。相关乡镇(街办)政府已拨付资金到所属的敬老院弥补挪用的支出。

2.照料护理人员资质不足或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主管部门对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院长做检查,护理员已配备到位。

3.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救助待遇的问题。上述所涉及人员待遇已全部停发并追回违规领取的资金至市财政。

4.重复享受救助待遇的问题。所涉及的人员重复享受的资金已全部追缴到市财政。

5.符合条件人员应享未享救助待遇的问题。已采取纳入保障、补发救助资金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6.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主管单位召开问题整改会议,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财务、采购制度的学习,规范采购程程序。

四、丰城市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高标办正在组织相关乡镇街办进行整改。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