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丰城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丰城市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丰审委办法〔2022〕1号)文件的要求,丰城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2月16日至2月23日,对丰城市二轻协会原会长黄继焦同志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
黄继焦同志自2012年6月至2021年12月担任二轻协会会长,负责单位全面工作。黄继焦同志任职期间,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做好原所属企业职工的服务工作。2018年新申报2017年度大集体退休职工医保27人,协助解决计生、医疗、住房证明等问题12起,巩固了企业改革的成果。
(二)规范和加强手联社各项管理工作。对全市符合养老生活补助对象办理申报手续,将生活补助及时发放到位,对不变年检的补助对象,开通视频年检和上门年检服务,使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1.公务接待不规范
经抽查,2017年至2019年,二轻协会存在部分公务接待不合规的情况,如:2017年5月,列支公务接待费978元(其中:四特酒2瓶276元),无接待函、接待清单等;2017年12月列支1280元(其中:章贡王老酒2瓶176元),无接待函、接待清单等; 2019年3月,列支公务接待费2814元(无接待清单、无接待公函等),等等。
2.“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政策落实不到位
2018年二轻协会招待费支出0.63万元,2019年二轻协会招待费支出1.07万元,2019年较2018年招待费增长0.44万元,未有效贯彻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政策要求。
3.对公经济业务转账至个人
2017年10月,二轻协会支付李芳龙食品款4920元,发票为丰城市新世纪超市,无委托书;2018年7月,二轻协会支付李芳龙食品款5185元,发票为丰城市好利来超市,无委托书。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市二轻协会在整改期限截止后依法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审计指出问题后,市二轻协会积极整改,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程序。市审计局将继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进一步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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