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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筱塘乡双岗村宣家组秀美乡村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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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审固投报〔2021〕  62号

 被 审 计 单 位:丰城市农业农村局

​审  计  项  目:丰城市筱塘乡双岗村宣家组秀美乡村

建设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丰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丰城市政府投资项目结算管理和监督操作办法的通知》(丰府办发〔2019〕9号)的相关规定,丰城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8月30日对筱塘乡双岗村宣家组秀美乡村建设工程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工程结算情况。在审计过程中,得到了丰城市农业农村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丰城市农业农村局对提供的工程资料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江西万隆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丰城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筱塘乡双岗村宣家组秀美乡村建设工程位于丰城市筱塘乡,项目主管单位为丰城市农业农村局,工程范围包括:道路硬化工程、亮化绿化工程、护坡、护栏、厕所改造、排水工程、池塘扩建工程等工程。该工程开工时间为2017年3月,竣工时间为2018年3月。

丰城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江西万隆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计。江西万隆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出具了正式的审计报告,在送审工程造价3521795.80元的基础上,审定工程造价为1795995.95元,核减工程造价1725799.85元,核减率49%。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丰城市农业农村局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能够抓好进度、科学调度、交叉运作,该工程基本达到设计要求。但通过审计也发现,该工程建设管理中还存在多计工程款等问题,应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1、.多计工程款105313.65元。

(1)井头路基找平、门前路基找平无混凝土路面,涉及多计工程款4.1万元。

(2)花岗岩雕花栏杆多计单价,涉及多计工程款6.18万元。

(3)其他多计工程款0.25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规定。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审投发〔2010〕173号)第八条“……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据实结算。”的规定,丰城市农业农村局应对多计的工程款进行抵扣或追回。

2、.复核误差率较高。

江西万隆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审定工程造价为1795995.95元,经复核审计发现,该工程多计工程款105313.65元,复核误差率为5.86%,复核误差率较高。

上述行为违反了《丰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丰城市政府投资项目结算管理和监督操作办法的通知》(丰府办发〔2019〕9号)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结合社会中介机构的履约情况,并结合市审计局复核结果支付咨询费。”的规定。

根据《丰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丰城市政府投资项目结算管理和监督操作办法的通知》(丰府办发〔2019〕9号)第二十条:“市审计局复核中介机构的结果,作为支付咨询费的依据……”的规定,丰城市农业农村局应按咨询费合同金额的100%扣减咨询费。

四、审计建议

1、.建议丰城市农业农村局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加强工程审核,确保据实结算。

2、.建议江西万隆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今后的审计中严格控制审计质量,严格按照丰府办发〔2019〕9号文的操作规程实施审计。  



                                                                                        丰城市审计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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