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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剑南街道办事处食堂工程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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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丰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丰城市政府投资项目结算管理和监督操作办法的通知》(丰府办发【2019】9号)的相关规定,丰城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丰城市剑南街道办事处食堂工程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丰城市剑南街道办事处食堂工程位于丰城市剑南街道办事处院内;项目建设单位是丰城市剑南街道办事处。工程范围(内容):食堂基础、主体、室内外装修、水电安装(以施工图纸、变更、招标清单为准)。协议开工日期2011年10月1日,协议竣工日期2012年5月30日;工程于2012年5月30日验收,已交付。

  丰城市剑南街道办事处委托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计。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在建设单位送审金额2981298.26元的基础上,审定造价为2666817.02元;核减造价314481.24元,核减率为10.55%。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1、应公开招投标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投标。

  丰城市剑南街道办事处食堂工程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直接指定丰城市剑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该工程施工单位。

  2、多计工程价款146933.33元。

  (1)铝合金扶手、中空玻璃等材料价差;

  (2)参照剑南街办服务大楼下浮比例;

  (3)桩基(洛阳铲)定额子目调整及其他。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建设单位对多计的工程款进行抵扣或追回,并对该项目据实结算,同时针对对中介咨询费按照相应文件进行扣减。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单位积极整改,目前已抵扣工程款146933.33元,审计机关将继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进一步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丰城市审计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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