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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丰城市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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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方案

为积极开展绿色金融服务,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有关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大对产业转型升级、能源资源节约、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涉及绿色发展领域的金融支持。

二、总体目标

以绿色信贷为主导,以多层次资本市场为支撑,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逐步建立多元化、广覆盖的绿色金融创新体系和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在优化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地方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显著作用。到2020年,全绿色信贷占比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市境内外上市、“新三板”挂牌江西省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的绿色企业累计达到4家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大力发展绿色信贷

1.建立组织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将绿色信贷和发展规划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等战略,提高绿色信贷投放,加快实现业务的“绿色转型”,推动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绿色专营机构,如金融事业部、绿色网点,并强化绿色金融人才建设,为绿色信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牵头单位:丰城,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丰城支行

2.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绿色信贷管理制度,将环境和社会风险纳入贷款授信、审查审批、贷款管理全流程,探索适合绿色项目授信特点的高效审批机制。定期收集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信息,主动跟进循环产业、绿色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等绿色项目,确定绿色信贷企业和项目清单,对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暂时困难并有发展前景的绿色企业,不得随意断贷、抽贷、压贷,降低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的融资成本。(牵头单位:丰城银保监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丰城支行

3.加快产品创新。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创新担保方式,积极推动应收账款质押、知识产权质押、林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等担保方式创新,重点推进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基于核心企业与上下游链条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整合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各类信息,为供应链上下游链条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现金管理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人民银行丰城支行、丰城银保监组、市金控集团  

(二)推动支持绿色投资

1.鼓励支持绿色企业上市和挂牌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到江西省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和“新三板”挂牌、融资,以及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高新区、市循环园区、市生态硒谷

2.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按照国家、宜春市有关支持政策,做好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辅导培训力度,并加强对上衔接汇报,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或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牵头单位:发改,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3.鼓励多元化融资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加大绿色项目投入,推动绿色项目PPP资产证券化,设立绿色基金支持企业发展(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

)积极推动绿色保险

鼓励支持保险机构为环境风险高、环境污染影响大的企业提供绿色保险产品,并建立“绿色理赔”通道,规范、高效、优质地开展理赔工作。探索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农产品气象价格指数保险等,把保险的风险管理方法与环境管理、价格保障等相结合,通过第三方的风险管理与服务的实施,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发生概率,保障环境安全及农民收入。(牵头单位:丰城银保监组,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保险公司)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金融工作领导为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丰城支行、丰城银保监组为成员的市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绿色金融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统计监测

人民银行丰城支行要牵头建立绿色金融专项统计制度,加强对金融机构绿色贷款管理,按季度开展监测;丰城银保监组要建立健全绿色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绿色金融资金的监管。

(三)加强协作推进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细化工作目标和进度安排,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绿色金融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绿色金融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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