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鄢丽娇同志兼任市粮食局局长;
蔡鸿斌同志兼任市档案馆馆长;
游少华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物资行业协会副会长职务;
沈雨同志任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主任;
陈庆强同志任宜春广播电视大学丰城分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财安同志宜春广播电视大学丰城分校副校长职务;
卢磊同志任市中国生态硒谷现代农业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沅同志任市丰东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熊彪同志市丰东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心副主任职务;
徐林丽同志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丰城市委员会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叶常杰同志任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免去李帅同志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余旭华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正科),免去其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聂军斌同志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周晓丰同志任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派出所所长(正科),免去其市公安局丰矿分局分局长职务;
李卫平同志任市公安局丰矿分局分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工业园区派出所所长职务;
聂强同志任市公安局尚一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邹猛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甘军平同志任市公安局坪湖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曾景伟同志任市公安局淘沙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邹循良同志任市公安局剑光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刘鹏同志任市公安局张巷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杨谷雨同志任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刘闽同志任市公安局尚庄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张志金同志任市公安局梅林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林剑西同志任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钟铜同志挂任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成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
范新鹿同志任市交通运输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免去其市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职务;
免去徐建新同志市交通运输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傅强同志任市创投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市创投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姜涛同志市司法局淘沙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熊浒林同志市市容环境综合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曾建辉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云辉同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华刚同志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吕发星同志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金小签同志市教育体育局总督学、市教师进修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周黎华同志剑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詹辉云同志尚庄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因试用期满:
欧阳涛同志任市司法局石江司法所所长;
黄志涛同志任市司法局白土司法所所长;
李庆同志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李文波同志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李周靖同志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试用期满转正同志任副科时间从2021年7月起计算。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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