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粮食购销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工作部署,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强化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进一步消除粮食库存风险隐患,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赣粮执法〔2023〕3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宜市发改粮执法〔2023〕1号)要求,由市发改委牵头,联合市财政局、农发行丰城市支行共同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丰发改粮字〔2023〕7号),对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开展检查。
4月25日至26日,由市发改委牵头,联合市财政局、农发行丰城支行、市粮储公司等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对全市25个储粮单位政策性粮油库存开展了联合检查和县级自查,通过实地察看、丈量实物、查阅资料、翻看台账等多种方式对本辖区内的政策性粮油进行了全面检查。
4月28日,市发改委向市粮食物资储备集团公司集中反馈了全市策性粮油库存检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