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助力重点群体创业,近日,省人社厅联合省发改委等11个部门印发了《江西省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的工作方案》,围绕创业环境优化、创业主体培育、创业主体减负、创业服务护航、创业培训赋能、金融产品助力、创业载体筑巢、灵活就业支持等方面提出了工作措施。即日起,“江西人社”微信公众号推出系列篇目,详细解读各类重点群体创业政策。今天推出的是“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篇”,一起来看→
一次性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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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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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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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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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经办流程清单
1.提出申请:创业者在江西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2.申请受理:系统转入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受理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如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由江西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予以告知退回原因,修改完善申请材料后可再次提出申请。
3.材料审核:“受理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的,驳回申请。
4.公示:在省人社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5.拨付补贴:公示通过后拨付补贴资金。
6.业务办结:补贴资金到账后业务办结。
创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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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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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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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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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经办流程清单
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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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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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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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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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经办流程清单
创业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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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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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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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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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经办流程清单
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留学回国人员),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上述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给予的社会保险补贴,均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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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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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留学回国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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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清单
1.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申请补贴:
(1)《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4)劳动合同复印件。
2.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请补贴:
(1)《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灵活就业证明材料(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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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经办流程清单
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在江西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2.申请受理: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全部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3.材料审核: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经办机构初审和主管领导审批,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的,驳回申请。
4.拨付补贴:审核通过后生成资金拨付申请表及花名册明细总表,拨付补贴资金。
5.业务办结:补贴资金到账后业务办结。
来源:省就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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