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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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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经开区(机关党委):

近期,省政府召开全省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工作推进会,就全省各地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进展进行了通报,对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2023年4月,省教育厅下发《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赣教师字2023〕6号),指出有的地方对此项改革不够重视,存在畏难情绪和观望心态,至今仍未研究出台改革方案;有的地方仅出台了改革方案,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不利于改革方案推进落实;有的地方部门之间衔接不顺畅,统筹合力不够强,工作进程缓慢,未进行有力尝试和大胆探索,导致改革成效不佳。综合全省推进会和省教育厅通报情况,我市改革进展在全省总体落后、改革成效不够明显。为加快我市改革进程,确保改革取得成效,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改革信心。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各地要站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上来,把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作为考验政治担当,检验政治能力的重要体现,以实际行动来检验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成效。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就是要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从“教育管理”向“教育治理”转变。各地要高度重视,凝聚改革共识,充分认识推进落实“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改革内涵,坚定改革信心,主动担当作为,学习借鉴鹰潭市等地做法和外省经验做法,结合当地实际,抓紧推动改革落地。

二、完善政策制度,推动改革落地。各地要按照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赣教发2020〕3号)和市教体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宜教体发2020〕2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突出制度建设主线,在2023年6月20日前全部研究出台实施方案,在2023年11月5日前全部出台改革配套措施并报送改革进展情况。要强化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岗位管理、职称评聘、交流轮岗和奖惩退出等改革配套制度体系建立与完善,逐步构建科学的教师队伍管理体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要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加大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力度,创新交流轮岗模式,盘活教师资源、优化师资结构,激发队伍活力,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针对县域内同一所学校从教10年及以上的校长、教师,原则上要分批有序组织在城区学校之间、乡镇学校之间或城乡学校之间交流轮岗,推动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中心小学与村小(教学点)之间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

三、强化协同配合,增强改革合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通过改革教师编制、岗位设置、绩效工资和完善教师聘用、退出、激励和权益保障等机制,促进各地加强县域中小学教师统筹配置和管理,推动县域内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的综合改革。各地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编制、财政、人社的部门支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政策宣传,形成改革合力。针对“县管校聘”改革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注重上下联动、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商讨完善相对统一的框架政策,明确实施路径,努力破解教师编制管理、岗位设置、职称评聘、待遇保障等关键难题,推动全市“县管校聘”改革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四、强化督导问责,确保改革实效。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并同步纳入省委巡视、市委巡察整改重点工作内容。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县管校聘”改革推进情况纳入2023年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评价和市县综合考核评分内容,对各地改革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适时通报各地进展情况。对不履行职责,相互推诿、改革不力的地方,将依据教育督导问责条例进行追责问责。市教体局从5月中旬开始,将建立“县管校聘”改革进展周报制度,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动态报送各地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全市“县管校聘”改革一体推进、取得实效。

联系人:王义,3998126,ycjyrsszk@163.com。

附件:宜春市“县管校聘”改革推进情况调度表

  宜春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9日


附件

宜春市“县管校聘”改革推进情况调度表

                                           县(市、区)教体局(机关党委):   报送时间:

序号

县市区

已出台方案情况

出台配套措施情况

示例:2020年6月9日,市教体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印发《***》(文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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