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丰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规范性文件

【有效】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支持2023年新增生产性服务业的奖励办法的通知

访问量:

关联稿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丰城市支持2023年新增生产性服务业的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130

(此件主动公开)


丰城市支持2023年新增生产性服务业

的奖励办法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把服务业打造成经济新的增长点,依托工业企业自身优势,鼓励工业企业剥离、转型生产性服务业,鼓励支持新引入生产性服务业,全力推动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引领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提升,促进丰城市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奖励办法:

    一、支持范围及方向

鼓励支持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剥离、转型生产性服务业,鼓励支持新引入生产性服务业。

二、奖励措施

2023年新入规生产性服务业除享受《丰城市规上服务业企业新增入规奖励办法》(丰府办发202232号)和《丰城市支持商贸企业高质量发展暂行办法》(丰府办发202250号)扶持政策外,同时享受以下奖励。

1.对2023年登记成立的剥离、转型的生产性服务业,并实现当年月度入规入统的企业,按其入规时间区别一、二、三季度,分别给予15万元、12万元、8万元相应奖励;实现当年年度入规入统的企业,按其登记时间区别一、二、三、四季度,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相应奖励。

2.对2023年登记新引入的生产性服务业,当年实现月度入规的,按登记时间在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内完成入规的分别给予15万元、12万元、8万元相应奖励。

3.对2023年登记成立的剥离、转型、新引入的批发与贸易经纪代理业,并实现当年入规入统的企业,按其入规时间区别一、二、三季度及年度,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相应奖励。

4.对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登记成立了剥离、转型生产性服务业的,新设的服务业企业缴纳的税收,与原工业企业合并计算税收。原工业企业按合并后的税收贡献享受工业企业相关扶持政策。

5.剥离、转型、新引入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当年入规入统的,由受益财政按其当年税收地方贡献额的90%予以奖励,原工业企业已享受税收返还期满的不再享受,新增引入的可以享受。

三、工作要求

1.各园区、乡镇(街办)按照招商引资服务和工业企业税收归属关系,负责推动工业企业剥离、转型、新引入生产性服务业工作,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奖励。

2.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对园区、乡镇(街办)申请进行认定,并按程序予以兑现。

3.市税务局要加强对工业企业剥离、转型、新引入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监管,对工业企业税负变化情况进行研判,防止以剥离服务业企业套取奖励的行为。

4.各园区、乡镇(街办)要加强对入规入统的工业企业剥离、转型、新引入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跟踪服务,对恶意退库的企业收回其按本办法已享受的全部奖励。

四、附则

1.奖补政策兑现的时间为2024年第一季度。

2.本办法的相关奖励与市本级层面同类型奖补政策不重复享受,存在重叠的,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自行选择。

3.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名词解释:生产性服务业是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工农业生产活动有序进行的服务行业。它是与制造业直接相关的配套服务业,是从制造业内部生产服务部门独立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本身并不向消费者提供直接的、独立的服务效用。按照国家统计局新发布的行业分类,生产性服务业分为10个大类、35个中类、171个小类,包括为生产活动提供的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货物运输、通用航空生产、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职业教育培训服务,批发与贸易经纪代理服务,生产性支持服务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