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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城中村改造孙渡片区书香苑安置小区第三次选房(抽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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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选房根据丰城市棚改指挥部《丰城市孙渡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选房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执行。孙渡街道城中村改造已具备选房条件,现将书香苑安置小区选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房对象

本次选房对象2018年以来孙渡片区阳坊社区大罗村、左陈村城中村改造中已收储可安置实物补偿人口未享受本村人口安置政策但已签约享受了优惠价购房的被征收户

二、安置房源

香苑安置小区1栋至9栋575套房源,其中约55㎡(二房)户型48套、约82.5㎡(二房)户型46套、约110㎡(三房)户型95套、约125㎡(三房)户型294套、约137.5㎡(四房)户型92套。【备注:左陈村约55㎡(二房)、约110㎡(三房)、约125㎡(三房)、约137.5㎡(四房)四种户型在3号楼房源中进行抽签,按左陈村选房户现场抽签确定的选房序号的先后顺序依次抽签选取相对应户型房源】

三、选房时间

书香苑:2023年830日下午15:00-18:00。

四、选房地点

孙渡街办四楼会议室。

五、选房主要程序

1、本次选房对象在书香苑安置小区1栋至9栋房源里统一进行选房;选房对象按征收协议签约日期的先后顺序(征收协议签约日期相同的,以签约的序号为准)采现场抽签确定选房序号,再按选房序号的先后顺序依次抽取自己相对应的房源,同一户型房源选完为止。

2、各选房户户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受托人携带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以选房顺序号进行现场抽签选房。

3、抽签选好房源后,选房户户主或受托人立即在《选房抽签确认单》上签字确认。被征收户需妥善保管好《选房抽签确认单》及房签。

六、其它要求

1、选房时户主本人需持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场登记。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户内成年人代为选房,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律生效的委托书。因部分被征收户自身原因不来按时参加选房的,其他到场的被征收户可以优先抽签选取自己相对应的房源并且以后享受优先办理房屋不动产产权证等待遇。

2、选房参与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现场秩序。原则上进入工作区域的家庭成员不得超过二人。

3、本公告发布后,孙渡街办及阳坊社区将通过电话、微信、张贴、派送公告等方式通知选房对象,各选房户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按时参加选房。

4、在规定选房时间内,对未到场参加选房、到而不选、拒绝选房的一律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如未按时间节点要求到场参与选房的,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按顺延原则到场等候参与下批次选房。

5、如因审计、清查、举报等查实被征收户存在人口认定、房屋装修评估等方面存在错误的,必须在按相关要求整改到位后才能参与选房;已经选房的要采取重新选房或补清相关费用等方式进行整改到位后选房才算有效,否则政府有权收回所选房屋,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到位。

6、本次选房由丰城市棚改指挥部及孙渡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解释权归丰城市孙渡街道办事处,丰城市公证处将对抽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公证。

7、在同等条件允许下,集体商业用房面积分配、地下车位的使用参照河洲、剑南街道方案执行。

         丰城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

        丰城市孙渡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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