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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棚改补偿工作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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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棚改始终秉承“城市赢得环境、百姓赢得财富、政府赢得民心、社会赢得和谐”的工作宗旨,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多方学习借鉴外地做法,结合丰城实际,坚持“一个政策管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棚改按“十补五奖”政策即“补基准价、补系数、补面积、补土地、补装修、补搬迁、补设施、补停产停业损失费、补消危,奖签约、奖购房、奖税费、奖提前搬迁、奖整栋搬迁”;城中村按“人头加砖头”政策进行补偿,“人头”按实物或货币补偿进行补偿,实物为55㎡住宅+5㎡个人商铺+5㎡集体商铺,货币补偿为30万元每人,“砖头”按现有房屋重置价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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