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赣江丰城市段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报告表公示期为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6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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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丰城市府佑东路6号市民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33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拟受理日期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江西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建筑陶瓷生产线J2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期) |
江西省丰城市丰城精品陶瓷产业基地内 (江西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江西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 |
南昌科奇环境有限公司 |
2023.5.31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