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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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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及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汇总丰城市33个乡镇(街道)及31个部门(单位)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并通过丰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网址http://www.jxfc.gov.cn/fcsrmzf/nb2021/xxgk_gknb.shtml)向社会主动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丰城市府前路288号市行政中心四楼,电话:0795-660857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市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我市通过丰城市人民政府网共发布和更新信息24495条,其中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2775条。通过政务新媒体“中国丰城”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23条。发布视频、图文等各类形式政策解读50期。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15期,发布新闻发布会13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领导信箱、政民互动、网民留言等群众诉求回应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7件,其中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各市直部门(单位)收到16件,各乡镇(街道)收到5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全年处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宜春市要求,科学设置丰城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由145个调整优化为95个。重点公开“十四五”规划、决策公开、财政、疫情防控、教育领域、生态环境、涉农补贴、统计数据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以办事和服务为导向,利用政务新媒体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涵外延,全市已备案政务新媒体12个。严格对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相关指标,对我市开设的新媒体账号和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专项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好丰城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中国丰城”微信公众号和市民中心政务公开线下专区,发布市民关注的信息。2022年,完成了市政府网站改版升级,增加了IPV6、无障碍适老化浏览等功能,并按照全省“十县百乡”建设基本要求,积极在市民中心、河洲街道、丽村镇等地打造政务公开线下专区示范样板

(五)监督保障

一是市政府办公室设立政务公开,安排专人专职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印发《丰城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落实上级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主动开展“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活动,2022年发现并整改错误2500余条。实行周例会、月通报制度,各单位日常工作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二是发布《丰城市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升了公开质量和实效。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方面,我单位2022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0

2

719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171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36

行政强制

2807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7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表的勾稽关系: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7

0

0

0

0

0

4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7

0

0

0

0

0

4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公开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7

0

0

0

0

0

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部分单位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单位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导致工作质量不高。有的单位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学习不足,简单以部门工作动态代替政务公开工作,未应公开尽公开重点工作内容。二是部分单位上传信息不够规范。信息发布没有严格落实“三审”制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错敏词问题时常发生。三是政务新媒体监管手段比较薄弱。主要由人工对政务新媒体信息逐一核查,但由于栏目较多、信息量较大,有时未能及时发现所有问题。

2023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做实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切实加强基础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着力解决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错敏词频发等问题。对照省、宜春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逐项推进落实;对照今年前四季度省、宜春市下发的工作情况通报举一反三,对网站进行全面排查整改,为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进一步强化线下专区打造工作。积极推进河洲街道和丽村镇“十县百乡”建设查漏补缺工作和“政府开放日”活动,结合丰城特色打造政务公开“丰城样板”。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指引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对“两化”目录进行提升完善,增强公开的操作性、实效性。按照“标准+特色+实用”的原则,全覆盖、高标准打造基层政务公开专区。

(三)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实效。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多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创意视频等多元化形式解读政策。重点做好与群众和企业利益关系密切的重要政策的解读工作,围绕文字、照片、图表、元素等下功夫,加强内容梳理、要点挖掘和解读策划,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多元化解读工作。开展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表彰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市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2年我市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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