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0年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汇总丰城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全年工作要点,印发《关于印发丰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九项制度》,健全完善了相关工作流程。二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力度,按照“五公开”要求,重点公开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信息。今年以来,主动公开财政信息247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101条,三大攻坚战165条,公共监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197条。三是按要求完成市本级和各乡镇(街道)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探索拓展编制科技创新领域和学前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0年,政府网站共计发布信息20021条;政务新媒体“中国丰城”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82条。
(二)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9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86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4件,90件已全部依法依规办结,其中同意公开和部分公开的77件;不予公开、无法提供、不予处理和其他处理的共13件。
(三)解读回应情况
一是按照《政府政策解读材料随文报送制度》(丰府办发〔2019〕21号)文件要求,继续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点围绕高质量发展和“三大攻坚战”领域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关联同步,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向公众解读相关政策信息;二是聘请专业力量,根据群众喜好,采取图表、视频、培训、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通过简单易懂的形式,让群众及时了解政策动态,目前已发布解读34篇;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由专人负责,及时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并针对我市2020年抗击疫情、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安全生产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及时做出回应。2020年度我市部门(单位)共发布回应关切信息5000余条。并展示在门户网站上。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聘请的第三方公司对丰城市政府网站进行升级改版,重点围绕公开事项,统一各单位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建立完善重点领域责任单位特色信息公开目录,政府办(信息中心)根据新的网站栏目梳理出信息内容保障责任分解表,压实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责任,并且通过日常发布、开会培训、责任落实等方面对部门单位进行考核打分,提高部门单位的思想重视程度;二是拓展线下政务公开体验专区。在市行政审批局大厅、档案馆以及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务公开体验专区,统一配置一体机、电脑、专题宣传展板、书报架等,及时更新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修订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答复等工作规范,大大提升了公众查询政府信息便利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对政府网站及政务公开工作给予高度重视,2020年在增加专职人员的同时,安排政府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常务线跟线主任三级联动,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落实。加强监督考核,建立提醒、督办、通报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力的乡镇和部门,由政府办下发督办函进行督促整改,对工作拒不落实的,进行通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2020年全市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二是积极做好决策预公开。决策制定前,通过发征求意见稿、邀请各方代表参与座谈等方式公开征集意见并将意见反馈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及时发布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落实等重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内容、项目进展、过程成效等信息,由传统的信息引导型向服务型转变。另一方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要求全市有执法权的部门强化行政执法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2020年度发布执法类信息1300余条。三是开展了2次政务公开业务集中培训,培训人员达300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83 | 28 | 43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52 | 46 | 3611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45 | -9 | 11666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40 | 465 | 7808 |
行政强制 | 48 | 0 | 81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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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39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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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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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36 | 38353213.3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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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6 | 1 | 0 | 0 | 0 | 0 | 8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2 | 1 | 0 | 0 | 3 | ||
三、本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 (一)予以公开 | 73 | 1 | 2 | 1 | 0 | 0 | 7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以公 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第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 | 0 | 0 | 0 | 0 | 0 | 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86 | 1 | 2 | 1 | 0 | 0 | 9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1.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还需加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较少,人员流动性大,整体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2.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大部分单位信息公开以新闻动态类为主,各领域依然存在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
3.落实力度不够。部分单位信息公开意识不强,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公开方式单一,离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一定距离。
(二)下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分工,落实到股室站所,责任到人,继续督促各责任单位按时上传各栏目信息,将考核重点转向重点领域及发布信息质量上,以考核促工作落实。开展政务公开相关检查活动,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增强工作推力,确保政务公开取得成效。
二是进一步落实好“五公开”。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利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微信、微博、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特别是对涉及重要决策事项上,积极做好决策预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策解读能力,主动回应公众关切,做到“应公开的尽公开”、“能上网的尽上网”。
三是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宜春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加强政务公开目录、内容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发掘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典型示范,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需了解更多政务信息,请登录丰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http://www.jxfc.gov.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