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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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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严格按照省、宜春市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保障制度,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公开流程不断规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条例》现将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200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97条,其中,概况信息92条,占1%;法规文件信息2046条,占22.5%;发展规划信息178条,占2%;工作动态信息2994条,占32.9%;人事信息427条,占4.7%;财经信息263条,占2.8%;行政执法信息1021条,占11.2%;公共服务信息2076条,占22.8%。 

依申请公开情况。2009年,全市未收到权利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2009年,全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主要做法

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推动政府工作的重要举措,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主任、信息中心主任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条例》,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义、责任主体、工作机制、公开方式、公开程序及保障制度。各责任单位也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领导,指定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责任落实。一是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2009年4月,各公开责任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有关要求,绘制了主动公开流程图,规范了主动公开程序,并积极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准确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印发了《关于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通知》,对于行政机关没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又有需求,可以向行政机关进行申请公开。在发布的公开指南中详细说明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范围以及途径,方便了群众申请公开。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制定了《丰城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要求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形成的政府信息,由主办部门与联办部门负责人会签后公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能影响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询第三方意见。四是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形成年度报告,及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并在网上发布。  

完善保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制定了《丰城市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明确了考评对象、考评内容、考评方式以及考评指标等。2009年12月,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采取报送自查报告、网上查看等形式对各责任单位进行了考核。二是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各责任单位通过政府信息首问负责制度、网上评议、调查问卷、举报电话、投诉窗口、监督信箱等形式,方便群众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有关问题。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市政府定期听取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的汇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全市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监督。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改正,并以适当形式通报。四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各部门、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中,违反规定收费的,一经查实,由财政、物价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部门、单位违反规定导致失密、泄密而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影响社会稳定或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属于行政问责范围的,由市纪委监委和市政府办公室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向市政府提交书面调查报告,由市政府做出是否问责决定;属于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范围的,由市各职能部门负责依法追究;属于其他法律、法规或国家规定范围的,按规定依法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0年工作方向

2009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各项机制制度逐步健全完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如少数部门、单位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深入,公开的形式还不够规范、多样;公开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公开机构建设还不完备;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等。2010年,我们将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标,以贯彻落实《条例》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深化公开效果,努力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继续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二是按照《条例》和省、宜春市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机制制度建设和落实。三是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四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方便公众查询相关信息。五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各相关部门认真梳理信息目录,做好分类公开,及时公布,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省、宜春市有关要求更新。                             

丰城市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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