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方案的必要性
据“七普”数据显示,我国已全面进入老龄社会,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无法及时得到保障,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制定加快建设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防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势在必行。
二、制定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赣府厅字〔2023〕41号);
2、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宜春市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宜府办字〔2023〕25号)
三、起草过程
省、宜春市相继出台《江西省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赣府厅字〔2023〕41号)和《宜春市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后,我局立即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依据实际起草本级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并已完成了对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的征求意见程序,目前正在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阶段,将于2024年1月1日公告结束后,报请政府行文印发。
五、方案主要内容
《丰城市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主要包括增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等5个方面内容和16项具体工作目标,明确了部门职责。
丰城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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